表決提案一:分子病理次專科醫師甄審辦法

   同意:142 票

   不同意:111 票

   廢票:12 票

 

表決提案二:修訂台灣病理學會章程第六條

   同意:236 票

   不同意:26 票

   廢票:7 票

 

以上結果已於5/29公佈於會場外。

經第十八屆第十一次理監事會議討論,並諮詢法律顧問後,決議依人民團體法判定表決結果。依人民團體法第27條規定,章程之訂定與變更以及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應有會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由於以上兩案同意票數未達出席人數(以當天領票人數430人計算)三分之二以上,因此兩案均未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