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病理專科醫師訓練計畫住院醫師容額分配原則

2011.9.5理監事會議新訂

2015.5.22理監事會議修訂

為合理分配解剖病理專科醫師訓練計畫住院醫師容額,確保住院醫師訓練品質,特訂定「解剖病理專科醫師訓練計畫住院醫師容額分配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

資格:參與住院醫師容額分配的計畫須具備病理科(解剖病理)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資格。

容額分配原則:

(一)當年度衛生福利部核定住院醫師容額超過訓練計畫數時,合格計畫每個計畫先分配一名員額,多出的名額則依各計畫過去五年住院醫師專科醫師甄審考試通過比率(註1)排序順位分配,若專科醫師甄審考試通過比率相同者,則以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評鑑得分較高者優先。得分相同者,則以抽籤方式分配之。

(二)當年度衛生福利部核定住院醫師容額少於訓練計畫數時,依各計畫專任解剖病理專科醫師人數排序順位分配,若人數相同者,則以抽籤方式分配之。取得訓練容額的訓練計畫需在學會指定時間前,向學會提出住院醫師人選及合約書。未提出上述文件的訓練計畫,其容額將由學會在該年度未取得容額的訓練計畫進行第二次分配,直到容額用盡或訓練計畫皆取得一名容額。若仍有容額,則依各計畫過去五年住院醫師專科醫師甄審考試通過比率(註1)排序順位分配,若專科醫師甄審考試通過比率相同者,則以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評鑑得分較高者優先。得分相同者,則以抽籤方式分配之。

若有未盡事宜,提交病理學會理監事會議討論決議之。

本原則經病理學會理監事會議通過,修訂時亦同。

註1:住院醫師專科醫師甄審考試通過比率之計算標準為過去五年該計畫應屆考生的通過比率,重考生則不納入計算。若考生曾於多家不同計畫接受訓練,則計算時依該考生於各計畫受訓時間之比例計算。